讨厌读死人的故事.
讨厌背不关我现年代的事迹.
SPM 时,我甚至于可以回答一题就跑出考场.
如今,却自己跑去研究历史.
你说, 讽刺吗?
为何酱?
因为,突然间,死人的故事关我屁事了.
因为,突然间,不关我现年代的事迹又关系到我现年代的事迹了.
话说大马独立前,有两个人为我们到英国去讨独立.
一个是 TUN 陈祯禄,一个是东姑阿都拉曼.
当时,华人都要回中国.
越洋来到大马,一心就只要赚钱回家.
公民权不要,参政不要,当公务员?开玩笑!
可是,TUN 陈祯禄还是帮华裔讨公民权,他说,拿了再算,以后回不回中国再打算.
后来,很多没回,中国又打仗,也回不去.
那时候,马来人说,公民权可以给你们,我们只要4样事情.
1.回教是国家的宗教.
2.马来语是国家的语言.
3.土族的特权.
4.王族的地位.
结果,华人说,没问题,可以给我们留下来赚吃就好.
Sir William Ivor Jennings (1903-1965) |
当时帮我们写宪法的草稿的负责单位叫 REID COMMISSION,由 Lord William Reid 带头.在 REID COMMISSION 里有位很有远见的英国律师,学者,宪法专家,Sir Ivor Jennings 看见这4项要求后,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以上第三项要求没有放个固定的期限,日子久了必定有问题.
但是,TUN 陈祯禄和东姑阿都拉曼都一致认为不会有问题.
TUN 陈祯禄心想,华人都想回中国,大马就留给土族吧!
后来,很多华人没回,中国又打仗,也回不去.
再后来,华人一代一代在大马土生土长,就越来越不甘愿土族拥有的特权.
演变成 308 这个政治海啸.
故事还没完.
Sir Ivor Jennings 虽然没有强逼 TUN 陈祯禄和东姑阿都拉曼一定要放一个固定的期限,但是他很有远见.
他建议这第三项要求是暂时性的,每 15 年将从新回顾.如有必要,随时可以删除.
The Reid Commission suggested that these provisions would be temporary in nature and be revisited in 15 years, and that a report should be presented to the appropriate legislature (currently the Parliament of Malaysia) and that the "legislature should then determine either to retain or to reduce any quota or to discontinue it entirely."
结果,1969 年 513 事件的突发,华人在经济上占了大多数,马来人觉得华人威胁了他们的地位,导致新经济政策的推出.届时,原本将在 1972 年刚好到期 15 年的土族的特权回顾被无限期展延了.
现在,如果要回顾土族的特权,你认为还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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